申請資格與評審重點

本計畫採競爭型基準,擇優選出至多 20 家執行單位。

申請對象與核心資格

  • 合格機構:依《長期照顧服務法》設立,提供日間照顧或小規模多機能服務。
  • 特約要求:須與地方政府完成日照服務之 特約
  • 主持限制:計畫主持人限由 機構負責人業務負責人 擔任。

評審配分與重點項目

評審項目 詳細內容說明 配分
執行能力與實績 機構過去執行相關計畫之經驗、資源投入程度。 25%
計畫可行性 量化指標設定、資安規劃完整性、現場實作可能性。 30%
經費合理性 符合預算編列標準,嚴守「無資本門」原則。 20%
預期貢獻度 SOP 建立之完整性、對長照現場之推廣參考價值。 15%
簡報及答詢 邏輯表達情形及對專家提問之回應深度。 10%

不可忽視的紅線規範

注意:違反以下規範將導致不予補助或取消資格。
  1. 陸資禁令:禁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(含 Deepseek 等 AI)。
  2. 購置限制:禁止編列任何電腦、平板、輔具或硬體購置費。
  3. 次數限制:每家機構補助以 一次為限
  4. 權利歸屬:產出成果與數據所有權歸 衛生福利部